概述
Cat® C4.4 柴油船用发电机组具有 50Hz 的三相额定功率,采用热交换器冷却时功率为 38.0、51.5 和 69.0 ekW,采用散热器冷却时功率为 36.0、49.0 和 65.0 ekW,符合欧盟 CCNR2 排放标准。C4.4 还具有 60Hz 的三相额定功率,采用热交换器冷却时功率为 44.0、58.5、76.0 和 99.0 ekW,采用散热器冷却时功率为 42.0、56.0、72.0 和 95.0 ekW。C4.4 发电机组提供 12 或 24 伏型号,既可用作开放式发电机组,也可用作封闭式发电机组。单侧保养维修提高了维护简易性,降低了设备所有者的总运营成本。该发电机组机身小巧,非常适合各种商业用途和游艇应用。这些额定功率还具有船级社认证的套件规格。